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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介绍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设置20个交通部直属海事局。海事局的成立是国务院、交通部对水监体制进行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为了使我国海事事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做出的重大步骤。统一政令、统一布局、统一监督管理新体制的建立,标志着我国的海事管理机构向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办事高效和适应国际通行规则的方向迈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在原交通部海南水上安全监督局的基础上成立,并于1999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八所海事局作为海南海事局的分支机构,于2000年9月15日正式挂牌运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八所海事局为正处级单位,代表国家负责行使辖内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污染、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在八所沿海海域和港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权,统一管理东方市、昌江县及乐东县部分沿海、内河乡镇渡口等水域内水上安全、防止船舶污染工作;负责规定区域内的船舶和海上设施检查管理工作。八所海事局管辖八所海域北至儋州市海头镇,南至乐东县岭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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