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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沙上港渔船停泊点工程作业通告--琼海口航通〔2021〕0040
各有关单位及船舶:
海口沙上港渔船停泊点工程项目的施工由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有限公司负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二、作业范围
新东大桥北面附近以下六点连线围成的水域:
A1、110°22′35.72″E, 20°04′29.08″N;
A2、110°22′41.57″E, 20°04′26.71″N;
A3、110°22′35.47″E, 20°04′13.26″N;
A4、110°22′29.61″E, 20°04′15.63″N;
A5、110°22′23.21″E, 20°04′14.91″N;
A6、110°22′32.13″E, 20°04′33.61″N。
三、作业船舶
“鑫岳华013”轮、“洋海交2”轮。
四、作业内容
清淤疏浚。
五、注意事项
(一)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中的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并在规定范围及时间内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作业。
(二)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需注意对施工水域附近桥梁的保护,加强与市政及属地政府的协调,提前通报施工进度,避免作业造成次生危害。
(三)施工船舶需加强瞭望,加强与过往船舶的沟通联系,保证海上航行作业安全。
(四)施工单位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做好台风、强对流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工作。
(五)过往船舶应谨慎驾驶、及时沟通避让。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事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