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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推进建立海南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11月5日,海南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海南省船东船员联合会”成立登记,11月12日,“海南省船东船员联合会”取得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海南省船东船员联合会”的成立,标志着海南省建立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条件均已具备,持续了10年之久的推进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我局从2011年起开始推动建立海南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面临诸多难点,推进一度停滞不前。“船东组织”的缺位是关键因素之一。海南省虽然在1992年成立了省级船东协会,但自2009年起停止运营,也未到海南省民政厅办理注销手续,理事单位多数已经破产、解散或停业,给激活或注销船东协会造成很大不便。
2020年,由局领导带队,我局先后4次走访了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原海南省船东协会的有关情况,商谈具体解决思路。同时,耗时将近4个月的时间搜集原船东协会理事单位的有关资料。在反复确定原船东协会无法办理激活或注销手续后,经海南省民政厅同意,由我局担任业务主管单位,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开始筹备成立“海南省船东船员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筹备期间,我局通过发放问卷的方式调查社会对“联合会”的认可度和参与度,通过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广泛宣传“联合会”的服务宗旨和业务范围,以及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作用及重要性,通过发放倡议书的方式鼓励海南省航运企业、船员服务机构、船员培训机构积极加入“联合会”。最终吸引了38家企业、机构成为会员单位。2021年8月27日,“联合会”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任会长单位、第一届理事单位和监事单位。2021年10月,“联合会”筹备组向海南省民政厅提交全部申请材料。
“联合会”成立之后,我局将抓紧时间筹备召开海南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成立大会。三方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航运企业、海员工会组织就船员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经常性的沟通与协调,为海南省航运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