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介绍
【单位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三沙海事局(简称“三沙海事局”), 前身为西沙海事局。2006年9月,海南海事局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和水上安全监督管理的需要,从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高度出发,提出在西沙成立海事管理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海事管理职权的设想。该设想得到了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的高度重视。2009年3月10日,中编办批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西沙海事局,行政级别为正处级。2010年3月13日,西沙海事局正式挂牌成立。2012年7月24日,地级三沙市正式成立,2012年8月15日,经中编办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西沙海事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三沙海事局。
三沙海事局内设办公室、财务会计处、指挥中心、综合业务处、执法督察处5个部门及海巡执法支队、政务中心2个处室办事机构,人员编制39人,主要职责为: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保障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作为海南海事局下属最年轻、人员最少的一个分支局,三沙海事局又同时是海南海事局乃至全国海事系统管辖海域面积最大的一个分支局,管辖海域面积约260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海洋总面积的2/3。
自成立以来,三沙海事局在海南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三沙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 “高温、高湿、高盐、高辐射,缺水、缺电、缺蔬菜”的艰苦环境下,发扬“爱国爱岛、乐守天涯”的西沙精神,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很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履行着海事“三保一维护”的职责,为三沙“维权、维稳、开发、保护”战略的实施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建设“主权三沙、幸福三沙、美丽三沙”,实现“三沙梦”而不断努力。
三沙海事局的发展也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及海南海事局等上级单位从三沙海事局建局伊始就格外关心三沙海事软、硬实力的建设。2012年12月27日,“海巡21”船正式列编海南海事局。“海巡21”轮总长93.2米,排水量1583吨,最大持续航速为22节,满载时最大续航力为4000海里,是中国历史上第一艘千吨级可装备舰载直升机的海事巡逻船,有着“海事第一船”的美誉。为全面加强三沙海事能力建设,海南海事局将“海巡21”注册地选为三沙,使她成为中国第一艘注册在三沙市的海巡船。主要执行南海海区的巡航执法、海上交通安全监管、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海上污染监测、海上搜寻救助及履行国际公约等。目前海巡21已经建立南海定期巡航机制,多次赴西沙、中沙、南沙开展巡航执法活动。
为尽快增强三沙海事实力,努力提高海事“三个服务”能力,确保三沙海事早日融入三沙市建设发展大局。海南海事局利用海事系统核编转制的契机,迅速在全局范围内抽调精兵强将充实三沙海事局的部门和人员配置,确保了海事工作的有效开展,强化海事服务保障三沙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主权、保护祖国海洋权益的能力。
(责任编辑:三沙海事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