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海事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网上申报

更多>>

  • 通航管理
  • 危管防污
  • 船舶监管
  • 船员管理
  • 公司管理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搜救人”推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日期:2021-07-28 17:23:30   浏览次数:341

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搜救人”推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交通精神,树立挽救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海洋环境清洁做出突出贡献的典型,激励搜救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营造良好的海上搜救氛围,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系列“最美人物”推选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交办政研函〔2021〕1074号)要求,我中心将开展第二届“最美搜救人”推选活动。为保障推选活动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全省从事搜救工作的干部职工、接受海上搜救中心协调参与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的公务力量、社会力量及个人、主动参与我省海上搜救和溢油应急处置的公务力量、社会力量及个人。
    二、推选标准
    推选个人(团体)主要事迹原则上应发生在2019-2021年期间,在我省海上险情处置中做出一定贡献,得到社会广泛好评,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并具有勇、毅、善、敏、信等特质中的一种或几种:
    1.勇。临危不惧,英勇向前。在重大海上应急救援事件中,面临自身生命财产危险,以超乎寻常的勇气,设法救援人民生命财产、防止或最大程度地减小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2.毅。担当有为,坚毅笃行。常年战斗在海上应急救援一线,多次参与海上救援行动,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清洁作出突出贡献。
    3.善。坚守善良,践行公益。自愿参与海上应急救援行动,传递向上向善社会正能量,并为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作出重大贡献。
    4.敏。勤于思考,锐意创新。以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提高人命救助、财产救助、环境救助效率,为推动我国海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5.信。忠于职守,赤诚为民。坚守“惠海泽航 人本至善”的搜救文化理念,在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平凡中彰显伟大,为筑牢海上最后一道安全防线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选要求
    各单位(个人)依据推选标准填写第二届“最美搜救人”(个人)推荐表、第二届“最美搜救人”(团队)推荐表(附件1、2),推荐单位要提供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邮寄至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另提供电子版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照片(3-5张)发送至邮箱hnrcc@hainan.gov.cn,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视频资料。
    材料具体要求:
    1.事迹材料:篇幅在1500字左右,并有描述性题目。
    2.照片:采用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800万像素(3264×2448),以横图为主,背景为工作场景,保证1张图片比例为4:3;须提供一张竖版正脸照,公职人员着职业装,企事业代表着正装。图片均需提供文字说明。
    3.视频:比例为16:9,时长5至8分钟,视频格式需采用标准格式(MPEG/AVI/MP4/MOV),分辨率为全高清(1920×1080)。
    四、推选时间
   推选活动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至8月6日。各单位(个人)于8月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邮寄至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37号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我中心将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评议、公示后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报送。

 

附件:1.第二届“最美搜救人”(个人)推荐表
                 2.第二届“最美搜救人”(团队)推荐表


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               
                          2021年7月27日     


    (联系人:韩晓峰;联系电话:68701743)

 

附件 推荐表.doc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联系电话:0898-68626002

ICP备案号:琼ICP备2020003053号     技术支持:海南易鼎天成

琼公网安备:46001339002-0000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91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