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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度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
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1年度社会力量参与
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
按照《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中海搜函〔2021〕8号)、《海南省海上搜寻救助条例》要求,为做好2021年度社会力量参与海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对参与2021年度海南省海(水)上搜救行动并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力量进行奖励,主要奖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船舶、飞机、其他设施和个人,各级政府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救助力量和军队、武警救助力量以及政府部门所属公务救助力量不在奖励之列。
二、奖励申报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经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动员或自愿参加海南省海(水)上搜救行动的社会力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奖励:
(一)避免或减少水上遇险人员伤亡的;
(二)避免险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在特别恶劣气象海况等困难条件下坚持开展搜救行动的;
(四)积极搜寻并成功打捞遇难人员遗体的;
(五)年度内经常性参加海(水)上搜救行动的。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完整填写《海南省海(水)上搜救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可通过以下方式送达:
1.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
2.传真并电话确认;
3.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hnrcc@hainan.gov.cn。
四、报送时间
2021年度海南省海(水)上搜救奖励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2年1月10日,以邮戳、传真、邮件时间为准。
联系人:朱秋和 电话:(0898)68626098
传 真:(0898)68666231
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37号
邮 编:570311
附件:海南省海(水)上搜救奖励申请表
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