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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事局2024年移动执法终端与服务保障项目
海南海事局2024年移动执法终端与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2024年9月
目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现就海南海事局2024年移动执法终端与服务保障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海南海事局2024年移动执法终端与服务保障项目
项目编号:无
项目地址:海南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类型:货物
采购方式: 参照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因工作需要,采购移动执法终端(平板)122台,及平板配套皮套、物联卡、1年延保服务等。
采购控制价(元):最高限价40260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不被接受。
报价方式:总价包干(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税费、运输、保险、人工费、售后服务费、文件资料费、管理费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除本报价外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采购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方式:☑在线获取 | □现场领取
采购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潜在供应商采取保密措施,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扩散。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12日17:00前。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37号海南海事局706办公室;开标地址:1301办公室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媒体:海南海事局外网网站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37号
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方式: 0898-6862600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37号 联系人: 雷先生 联系方式: 0898-68626007 |
2 | 项目名称 | 海南海事局2024年移动执法终端与服务保障项目 |
3 | 项目地点 | 海南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采购方式 | 参照竞争性磋商 |
5 | 项目规模和内容 | 详见采购需求。 |
6 | 踏勘现场 | ¨组织;þ不组织。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需要踏勘现场的,请同采购人联系后自行踏勘。 |
7 | 采购范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因工作需要,采购移动执法终端(平板)122台,及平板配套皮套、物联卡、1年延保服务等1批。详见采购需求书 |
8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7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
9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
10 | 计价方式 | 合同总价包干 |
11 | 最高限价 | 402600.00元 |
12 | 供应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详见第一章采购公告中“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13 | 采购方式 | 参照竞争性磋商 |
14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5 | 磋商有效期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30天 |
16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
17 | 响应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2日17:00前 |
18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 递交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37号海南海事局706办公室; 开标地址:1301办公室 |
19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20 | 履约担保 | 无 |
21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 海南海事局外网网站 |
22 | 分包 | 不允许 |
23 | 报价说明 | 供应商不得低于成本价恶意报价,若供应商的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评审专家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分析书面说明,并提供成功案例相关证明材料及详细的成本分析,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1. 响应授权
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证明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七章 附件二)。
2. 采购文件
3.1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3.2 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响应文件未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将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并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视为弃权。
3. 采购文件的澄清
对采购文件的未尽事项,以采购人更正通知为准。
4. 采购文件的修改
4.1 在响应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
4.2 在响应截止期前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可以视响应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供应商收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
4.3 采购文件的修改通知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5.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5.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 响应文件的组成
6.1本项目合并一份响应文件,由响应书及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具体格式以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为准。
7.1 响应书,包括:
7.1.1 响应函(附件一)
7.1.2 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7.1.3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附件三)
7.1.4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7.1.5商务技术需求偏离表(附件五)
7.1.6评分相关证明材料
7.1.7其它文件格式
7.1.8 报价表(附件八)
8.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8.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8.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9.2 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9.3 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署。
9.4 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5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注明“副本”字样。
9.6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9.7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0.1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装袋:
响应文件正副本共一式两份装于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响应授权代表的签字及响应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响应文件”、“在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等字样。
10.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1.响应截止时间
11.1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响应地点。
11.2 采购人推迟响应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响应截止时间的约束。
11.3 采购人对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11.4 在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12.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2.1 响应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者,采购人可以接受。但不退还响应文件。
12.2 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招标项目)”和“在 开标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响应文件以修改后的版本为准。
12.3开标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
13. 开标
由采购人方监督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进行现场唱标。
14.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14.1 初审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
14.2 初审中,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14.3 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5. 评审及成交
15.1 采购人根据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15.2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评审委员会按照 “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15.3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时,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详见第五章。
15.4 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一名的响应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16 成交条件
16.1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7 评审过程保密
17.1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如有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将被废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8 采购人有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力
18.1 如果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进行实质性的响应,采购人可废除该供应商的响应;当所有响应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时,采购人可宣布废标,就该项目重新组织招标。
18.2 若存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的单位中,因既往合作历史已留下不良记录,被采购人列入供应商管理库“黑名单”中的(或被列为“不合格单位”在惩罚期限内),则取消该单位本项目评标入围资格,该单位的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19 成交通知
19.1成交结果将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对落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
19.2. 如成交结束后,成交单位放弃成交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该单位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9.3 当入选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如评标分数差异过大的,可重新招标。
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功能及配置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移动执法终端 | 1.CPU处理器:ARM 架构处理器 核心数≥八核,大核单核最高主频≥2.4GHz 2.存储容量:内存≥6GB ;存储≥128GB 3.操作系统:Android 11及以上或Harmony 2.0及以上 4.屏幕尺寸:11英寸≤屏幕≤12英寸 5.屏幕分辨率:分辨率≥2000*1200 6.屏幕刷新率:≥120Hz 7.屏幕亮度:最大屏幕亮度值≥400nits 8.屏幕类型:IPS屏或OLED屏 9.电池容量:电池典型值容量≥7500mAh 10.电源:输入100~240V 50Hz/60Hz, Type-C充电接口 ,原厂标配充电功率>20W充电器 11.前置摄像头:≥800万像素 12.后置摄像头:≥1300万像素 13.接口:Type-C接口、pogo-pin接口(支持数据传输、连接外部设备) 14.WIFI:支持802.11 a/b/g/n/ac/ax无线协议 15.蓝牙:支持蓝牙5.2及向下兼容 16.后壳材质:塑胶、铝合金、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其他金属材质 17.定位能力:支持 GPS、北斗、GLONASS、Galileo 18.麦克风:内置麦克风≥2个 19.扬声器:内置扬声器≥4 20.传感器:重力感应器、环境光传感器、霍尔传感器 21.机身厚度:机身厚度≤7.5毫米(除摄像头以外的其他区域) 22.机身重量:≤520g 23.网络制式:支持4G全网通,支持插SIM卡接入网络 24.保修:1年原厂保修 | 122 | 台 |
2 | 延保1年 | 提供第二年原厂家质保服务 | 122 | 台 |
3 | 保护皮套 | 平板配套保护皮套 | 122 | 个 |
4 | 物联网卡 | 4GB流量/张/月,包含24个月费用 | 122 | 张 |
特别说明:
1.以上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规格或技术要求,涉及的投标人或产品并非特定投标人或是特定产品,而是参照或相当于这些投标人或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以上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技术参数并非固定值,而是相当于或者优于该技术参数。
3.功能标题描述项不作评审加分项。
4.以上采购清单中若有涉及到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将在合同签订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5.上述采购清单中所列明的规格或技术要求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投标报价时应当包含运输、保险、税收、安装调试及相关辅材等费用,采购方不再进行二次投入。
6.尺寸、重量等参数宜允许±5%的偏差。
二、其它要求
(1)产品质量保证:供货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的合格产品;供货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的技术文件,如:设备和附件装箱清单、设备质量合格检定证明文件、设备保修服务卡、设备中文使用说明和维护手册等。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交货。
(3)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免费上门升级保修服务。
(4)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5)在保修期间提供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人得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用户现场,一般问题8小时内解决,硬件返修或替换类故障48小时内解决。
(6)所投质量出现问题,保修期间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7)投标人及产品厂家必须根据所投产品及服务的技术参数、资质资料编写投标文件。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所投货物的技术指标、资质证书资料、签字、印章、地址、联系人、电话、身份证等进行核查,如发现虚假应标与其投标文件中的描述不一,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8)培训要求: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免费进行安装、操作、数据处理、维护维修等方面的培训,人数不限,学会为止。
(9)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方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必要时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采购方可单方面终止履行合同,一切损失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四章 评分标准
一、评审原则
1、本次采购采用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基本原则:评审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
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审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商务分 | 技术分 | 价格分 | 合计 |
20 | 60 | 20 | 100 |
1、总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依据最大限度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提供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商务和技术资料等进行综合评审。
2、评标方法
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权重:商务部分占20分、技术部分占60分,价格部分占20分。
(1)初步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评比因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响应标。初步评审的结论是“通过”或“不通过”,只有结论为“通过”的响应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其响应将按废标处理。
(2)商务评比(20分)
评委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条款与采购文件商务条件要求的偏差部分是否影响业主利益以及中标后的合同执行,根据《商务、技术和价格评比》列明的各项评分因素,详细对比供应商的人员资质、相关业绩及经验等,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分。评委会将以算术平均的方式对所有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分进行汇总,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得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评委分别对合格供应商的技术文件中的各项内容进行评议比较,根据《商务、技术和价格评比》列明的各项评分因素,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评分。评委会将以算术平均的方式对所有评委会成员的独立评分进行汇总,计算出每个供应商的技术得分,得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以供应商所报的不含税总价的数值计算价格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计算方法为: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响应报价)×价格分权值。
备注:响应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评比因素: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一)资格性检查
序号 | 资格性材料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1 | (一)资格要求: | |
2 |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
3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
4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 |
5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 |
6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 |
7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 | |
8 |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采购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 |
9 |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提供声明函) | |
10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函) | |
11 |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二)符合性检查
序号 | 符合性材料要求 | 投标人响应 | |
1 | 投标文件递交情况 | 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 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 |
3 |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文件 | 是否提交投标报价函 | |
4 | 投标有效期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5 | 工期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有效) | |
7 | 其它 | 是否有其它无效报价认定条件 |
3.2商务、技术和价格评比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一 | 价格得分(20分) | |
1 | 满足投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份=(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价格权值X100 | 20 |
二 | 商务得分(20分) | |
1 | 投标人持有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持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持有企业信用等级认证证书的得3分。 | 3 |
2 | 项目经理需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与PMP证书,同时具备上述2个认证证书的得2分,每少一个证书的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及本单位2024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2 |
3 | 投标人处2020年1月1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相关案例的,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具有1个得5分,最高1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15 |
三 | 技术得分(60分) | |
1 |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清晰合同,实施组织方案科学、详尽,各工作流程衔接有序,运行流畅;进度安排科学、明确,进度保障措施明确可行;质量管理与保障措施科学、明确,实用可行,可以完全合格证本项目的建设质量,得15-20分;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各工作衔接存在一定的不足,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基本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进度管理缺乏一定的科学性;质量管理与保障措施资源配置、质量管理制度基本合理可行,但缺乏一定的针对性,基本可以保证本项目的建设质量。得10-15分; 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各工作存在各阶段工作安排混乱,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无法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内容,质量管理与保障措施没有准确有效的应对措施,涵盖面不足,无法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得1-10分;未提供本方案的则不得分。 | 20 |
2 | 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障方案进行打分: 质理保障方案完善,实施流程规范度高,编制容完整,思路清晰得15-20分。 质理保障方案不够完善,实施流程规范度一般,编制容不够完整,思路不够清晰得10-15分。 质理保障方案不完善,实施流程规范度差,编制容不完整,思路不清晰得1-10分。 未提供本方案的则不得分 | 20 |
3 | 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针对维保范围、服务方式、机构及人员设置、服务流程、应急响应等服务内容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方案科学完善,流程合理的,思路清晰得15-20分; 方案较科学完善,流程较合理的,思路不够清晰得10-15分; 方案流程不合同,思路不清晰得1-10分; 未提供本方案的则不得分。 | 20 |
四 | 总分 | 100 |
三、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从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人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或采购数量,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1) 响应函(附件一)
(2) 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3)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附件三)
(4)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 商务技术需求偏离表(附件五)
(6) 评分相关证明材料
(7) 其它文件格式
(8) 报价表(附件八)
注: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为方便审查,响应文件需制作资料目录,注明各项内容、页码。
附件一:响应函(格式)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根据贵方为 海南海事局2024年移动执法终端与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的响应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提供响应须知中规定的全部文件,并保证所有文件真实有效。
2、响应即为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需求,保证遵守响应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保证忠实地遵守与采购人签订的协议,并承担协议中规定的责任及义务。
4、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数据、情况、说明和技术资料。
6、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日。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日期: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或 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海南海事局2024年移动执法终端与服务保障项目 的响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 身份证 扫描件 |
(正面)
| (反面) |
被授权人 身份证 扫描件 | (正面)
| (反面)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附件三: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我司承诺:
1、我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的情况。
2、我司与采购人不存在违背商业惯例的非诚信行为、经济纠纷、相关诉讼等情况,如我单位或相关负责人存在上述情况的,采购人有拒绝我司响应的权利。
3、我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司非联合体响应,不进行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你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不予退还我方的响应保证金,我方同意给你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本承诺书自合作单位加盖公章或由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采购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提供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声明函)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附件五:商务技术需求偏离表
项目名称:海南海事局2024年移动执法终端与服务保障项目
供应商应逐条对应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书”,包括技术参数、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本表格。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 | 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
|
1 | ||||
2 | ||||
3 | ||||
4 | ...... | |||
未列入本表的条款 | 全部接受 | 完全响应 |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格填写说明:
1、此表需列明有偏离的技术条款,包括全部第三章采购需求书,根据响应情况,分别注明“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2、对磋商文件无偏离,视为对未列入本表的条款全部接受,注明“完全响应”;
3、供应商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内容。
附件六:评分相关证明材料(详见评分细则表)
1、企业实力: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2、供应商相关案例业绩: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3、项目团队要求: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5、进度保障措施: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6、质量保障措施: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7、售后服务能力: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七: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附件八: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响应总价(元) |
海南海事局2024年移动执法终端与服务保障项目 | 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交货 |
注:
1. 供应商填写响应总价。
2. 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税费、运输、保险、人工费、售后服务费、文件资料费、管理费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除本报价外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3.响应报价必须低于采购控制价,如等于或高于采购控制价,则作无效标处理。
4.本报价一览表样式为参考样式,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拟格式。
响应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名或印鉴: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4年 月 日
(二)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书描述不清晰或与采购文件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条款为准。)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甲 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乙 方:
**项目合同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项目经办人:
联系电话:
(以上当事人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的项目达成一致,订立《**项目》(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
(三)项目内容: 。
第二条 采购内容一览表
(单位:元 人民币)
服务项目 | 详细要求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总价(含税) |
第三条 服务期限及进度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按1年质保。
第四条 项目成果及验收
(一)项目最终成果
1.项目最终成果为:
2.除前款规定的项目最终成果外,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和项目完成后,还须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3.成果提交方式
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纸质版 2 份,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予以确认。
(二)验收
1.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组织对乙方所提供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资料、成果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补正,因补正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验收不合格导致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乙方应当足额赔偿。
(三)验收标准
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真实、成果完备,提交的验收申请单经甲方验收合格通过为准。
第五条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项目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费用上限为人民币 整 (¥ 元)。
上述价格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乙方支付的上限价格,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税费、运输、保险、人工费、售后服务费、文件资料费、管理费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除本报价外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二)支付方式
1. 分二期付款
1.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
1.2设备到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70%。
2. 甲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3.乙方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变更收款账户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因乙方提供银行账户信息有误,或银行账户自身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被查封、冻结),导致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款的,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六条 质保及售后服务
1.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免费上门升级保修服务。
2.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3.在保修期间提供7×24小时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出现质量问题时,投标人得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用户现场,一般问题8小时内解决,硬件返修或替换类故障48小时内解决。
4.所投质量出现问题,保修期间投标人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指定协作人员协助开展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2. 向乙方提供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必要资料;
3.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因乙方未提供发票导致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 若因乙方所提供设备不合格,导致甲方与其上一级采购单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等),概由乙方进行赔偿。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自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指派其专业员工(需与乙方签署劳动合同且已缴纳社保的自有员工)按期完成相关服务要求、并保证服务质量符合双方约定。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对其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他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3.乙方保证具备进行技术服务的合法资格。同时,不得将本项目下全部或部分工作转包或分包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该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甲方可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提出相关改进建议,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并按甲方意见改进项目。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对乙方项目组人员不满意且提出正当理由,则乙方应及时更换。
第八条 知识产权
(一)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成果权属均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否则其因此取得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保证所提供设备在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方面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外观设计或工业设计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产生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亦有乙方负责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等)。
(四)若因乙方违反上述保证而导致甲方构成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乙方应尽一切努力负责排除或解决相关侵权纠纷,通过受让或其他方式获得相关标的物的所有权或知识产权或授权许可;若因此导致甲方增加任何成本、费用或产生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如果产品或产品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予以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作出相应的安排,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 保密义务
(一)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及其他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二)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露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项目结束后,乙方应将其在服务过程中获取、获知的上述资料、信息交还给甲方;不能交还的,应及时销毁,不得私自保存。若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四)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或任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资格或能力,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该方应承担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合同相对方的义务。
(二)双方确定,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经办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经办人。
(三)甲乙双方因开展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而发生的各种联络活动,由本合同约定的项目经办人作为代表进行。
(四)一方所发出的指令、通知,或者提交的资料、成果等,到达对方的项目经办人或送达至其指定联系地址时,即视为送达。
(五)甲方需要更换项目经办人的,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六)乙方需要更换项目经办人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认为乙方的项目经办人不适合承担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项目经办人,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更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更换。
(七)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文首记载联系方式应当作为司法送达之有效地址。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其应当在受到不可抗力影响后3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书面证明,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害,因未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害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义务的履行在通知到达对方后且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合同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合同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合同一方在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二条 反商业贿赂
(一)乙方保证,不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对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实施商业贿赂或欺诈行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当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其中,“商业贿赂行为”是指提供、给与、接受或者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二)乙方员工或与乙方具有关联关系、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实施前述第(一)款约定行为的,视同乙方实施了该等行为,乙方应当按照本条约定向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合同按期交付全部设备(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甲方不接受合同的部分履行),则每迟交一日,甲方有权要求其交付合同总金额的 万分之五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本合同项下产品交付齐全之日止,乙方逾期 20 日仍未交付全部设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货款,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因迟延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足额赔偿。
(二)乙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数据、资料、软件、设计图、地图、图案、图像、照片、文字、卡通人物形象、专题片语、配乐等)等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三)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之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守约方应获赔偿范围亦应当包括因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出具保函的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四)除上述情形外,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足额赔偿。
(五)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之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合同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守约方应获赔偿范围亦应当包括因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出具保函的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四条 纠纷的解决
(一)由于因本合同造成的任何争端或纠纷双方均应以互相合作的精神和真诚的态度谈判协商解决。
(二)任何与合同有关的争端或纠纷,如果不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将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继续履行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部分。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法或者依本合同的约定终止或被宣告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签订后,如需修改补充,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四)合同附件、补充协议均(如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附件1:最终报价单
附件2:中标通知书
附件3: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4:保密协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双方的签署页】
甲 方(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最终报价单
附件2:成交通知书
附件3: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乙方:
(以上当事人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工程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双方在施工进场前签订本协议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与义务。
第一条 承包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任务名称:
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依据《***项目合同》
第二条 安全管理目标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与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伤亡、零事故的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3.1 乙方自身负责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和协调工作,执行甲方的安全管理要求。
3.2 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或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3.2 乙方应遵守和执行QHSA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GJ08-103-2010),以及各项管理制度。
3.3 乙方应确保其工程项目有关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登高作业人员等的资格符合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并明确和落实其安全管理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若乙方不按要求作业,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负。
3.4 乙方必须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员工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开展“三不伤害”的教育,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3.5 乙方应根据管理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标识统一的安全防护服;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或其他特定区域,应同时遵守该区域的劳防用品的佩戴使用规定,按国家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保险,并根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聘用外省市人员的,乙方必须根据当地相关法规为其购买相应的工伤保险。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的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事故或者对第三方的损失,或导致甲方因此受到工程项目所在地行政机关处罚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3.6 乙方必须遵守现场涉及产权单位的安全要求。
3.7 未经各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更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保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如确需拆除或变更,须经各方的安全代表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或变更。
3.8 甲方实施检查时,如发现乙方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违反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甲方有权依据情节轻重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进行退场处理。
3.9 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人员重伤或死亡事故的,乙方对该事故及相关人员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严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向甲方上报,并配合调查处理。
3.10 乙方须严格执行地方政府、项目业主管控要求,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四条 协议生效
4.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2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为《安全管理协议》双方的签署页】
甲方(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保密协议
项目保密协议书
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就 采购合同(以下简称“本项目”)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相应合同(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披露方”)可能将向乙方(“接受方”)提供涉及披露方秘密的信息资料(即保密信息)。为此,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密信息界定
1.本协议书所称之“保密信息”,系指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受雇人、受托人或甲方其它使用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乙方披露、交付、出示关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单位或客户之任何技术信息、财务信息等一切信息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合作单位或客户商业秘密、技术诀窍、研究成果、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且该等信息未向社会公开或不为社会相关群体所知晓。
披露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录、纪要、协议、合同、报告、手册、软件代码、图纸、电子邮件等文字、声音、图形、展示或其它任何形式。
2.本协议书所称之“技术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与软硬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设计及与产品制造有关之技术信息、各种咨询项目的方案。以上信息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本协议书所称之“财务信息”,包括且不限于价格、业务项目、合作单位数据、客户数据、访谈内容、人事数据、财务数据、相关会议讨论纪要以及双方为本项目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4.本协议书所称之“保密信息”,不包括下列各项信息:
(1)已成为公开信息,或为社会相关群体所知晓者;
(2)本项目开始洽商前已为乙方通过合法渠道所知悉;
(3)非因乙方泄密而为大众所周知;
(4)在未违反本协议书之情形下,乙方独自开发、独自取得之信息;
(5)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披露之保密信息;
(6)依法律法规规定或法院命令、要求,而必要披露的信息。
第二条保密义务
1.乙方承诺,因项目合作的需要,甲方向乙方所提供或乙方从甲方所获取的甲方之保密信息,均仅基于甲方本项目而使用。除基于本项目之目的外,乙方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之利益,供作其它目的或用途之使用,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或提供予任何第三人。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者,甲方可以随时取消、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之合作关系、订单或契约,且无需对乙方负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甲方并可向乙方请求本协议书规定之违约金及其它损害赔偿。
2.乙方依前项约定将保密信息提供或揭露予其员工、代表人、代理人等参与本项目之必要人员时,应担保该等人员均将同样遵守乙方依本协议书所应负之义务,对于该等人员违反本协议书之行为,视为乙方自己之行为而负其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书之效力、权利归属
1.本协议书签署后,不论甲乙双方是否继续洽商本项目、事后是否签署任何正式合约或协议,均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即使甲乙双方为本计划项目所签署之合约事后因故终止、解除或消灭,亦不影响本协议书之效力。
2.甲方因本项目所披露或提供之保密信息,其数据所有权、专门技术或知识、财务秘密、商标、专利、以及其它知识财产权等,仍为甲方所有。该等保密信息不因披露或提供予乙方或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成为乙方所有;乙方亦不因此而取得保密信息之任何授权或其它法律上之权利。甲方并不因本协议书之签订而将甲方专有之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授权予乙方。
第四条其它约定
1.本协议书中任何条款相互抵触或与法令相抵触时,视为无效;其无效仅限于相互抵触或法令相抵触部分,不影响本协议书之其它部分。
2.双方不因本协议书之签署而具有合伙、雇佣或相互代理之关系。
3.本协议书权利义务之增删、修正或修改、免除、限制、转让,应由甲方合法授权代表和乙方签署书面文件为之。非经他方书面同意,任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书权利义务;本协议书亦拘束任一方之继受人或财产管理人。
4.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业务关系之解除、终止、撤销、无效或不成立而免除或失效。如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违约金条款不免除乙方损失赔偿责任。如甲方损失难以计算,以乙方获利金额计算。
5.甲方无义务保证向乙方所披露保密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也无义务承担所披露的信息所造成的任何特殊的、偶然的、后续的、间接的损害或损失。
6.甲方与乙方业务关系终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未实际开展、项目终止、协议解除情形),乙方应当及时将所有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资料返还给甲方或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销毁,且有关销毁凭证应同时送交给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7.本协议书如有未尽事宜,应依甲方所在地法律解释及补充之;双方因本协议书之履行或不履行所生之争议,应本诚信原则尽力协商,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违约和赔偿
乙方有违反本协议书的情形,无论故意或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补足的责任。
第六条附则
1.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项目组成员(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