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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局领导

局长 贺国栋

政委 :蔡映红

副局长:黄建光、张再苏

 

局最高管理层(领导层)岗位职责

1.贺国栋  洋浦海事局党委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洋浦海事局党委、行政、业务工作。

2.蔡映红  洋浦海事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

分工:

3.黄建光  洋浦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4.张再苏  洋浦海事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浦海事局主要职责

1.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执行海南海事局的指示和决议。

 2.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按规定程序上报海南海事局。

 3.负责辖区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资格、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船舶防台、海上搜寻救助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5.受理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的报告,开展初步调查和取证并报海南海事局;负责大事故及以下级别非涉外水上交通事故和一般船舶污染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辖区海事签证的办理工作;参与辖区重大及涉外水上交通事故、重大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辖区本局法定权限内的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辖区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及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引航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船舶装运危险货物和其他货物安全监督工作。具体负责一般船舶的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审批,船舶明火作业审批,船舶供受油作业审批,船舶载运非烈性危险货物审批,危险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危险货物监装证书签发;受理水上储库过驳作业申请并按规定上报海南海事局。

 10.负责辖区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船舶排放压舱水、洗舱水审批、船舶残油接收处理审批出证及其他现场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船舶靠泊安全监督工作。具体负责泊位船舶放艇审批、泊位船舶检修审批及其他靠泊安全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辖区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各港港内锚地、作业区的划定和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各港区、海区的巡查及通航秩序维护工作。

 13.负责本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和作业的安全技术状况审核及航行通告发布、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除省、部级立项的水上工程项目外的水工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环境影响报告预审等工作;受理辖区港区岸线使用的申请并上报海南海事局。

14.负责辖区内河渡口、渡船和旅游船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负责辖区内河渡船、旅游船等内河船舶的登记。

 15.负责本局所属监督、巡逻船艇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16.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7.负责本局人事教育、管理工作。

 18.负责本局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劳动工资、基本建设、科技教育、计划装备等工作。

 19.负责本局党务、干部管理、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20.承办海南海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浦海事局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

主任:宋大为

副主任:袁少春

1.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协调局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协调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负责起草本局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

4.负责政务信息的审核、汇编和报送工作;

5.归口管理局接待工作,负责全局性、综合性及其他重要会议组织、管理,组织管理局重要接待活动;归口管理局外事工作和信访工作;

6.负责局公文处理工作,承担以局名义制发公文的审核工作;

7.负责局机要和保密工作;

8.负责局印章归口管理工作;

9.负责局档案归口管理工作;

10.负责局行政督查、督办工作;

11.负责组织实施局内网及门户网站内容的更新维护工作;

12.负责局项目投资计划及项目库归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局项目投资计划;

13.按照权限负责局项目投资计划实施阶段的前期管理、招投标、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申请等工作,并督办、指导项目申报单位的相关工作。

14.按照权限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管理和工程项目技术档案整理工作。

15.负责局招标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

16.归口局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负责编制、组织实施年度资产采购计划;

17.负责局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

18.负责船艇管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审核船舶维修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

1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教育处

处长:向梦翔

1.负责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调整相关工作;

2.负责局人事管理及新录用人员计划编制、初任培训、转正定级工作;

3.负责局人员考勤、请(休)假管理工作;

4.负责局管干部职务职级并行管理工作;

5.负责局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6.负责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局人力资源信息管理统计,职务等级标识及海事制服装具计划管理等工作;

7.负责局教育培训归口管理工作;

8.负责局劳动保障工作,组织局人员经费的预算执行,承担社会保险、劳动工伤的管理工作;

9.负责局管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查(借)阅、转出、接收、销毁工作;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财务会计处

处长:郑辰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财经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提出预算调整意见,报局领导审批;

3.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工作,开展经济活动财务监督并审核各类款项;

4.负责非税收入收缴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5.归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汇编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办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和变更采购方式的申请上报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和价值管理工作;

7.负责局会计电算化及其他财会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各类财会数据信息,编制月度、季度及年度财务报表;

8.负责局行政和工会财务会计工作;

9.归口管理经济合同工作;

10.负责税务办理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港口建设费专户资金的汇缴、非税票据管理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处)

主任(处长):李华

副主任(副处长):杨桂顺

1.负责局党委和纪委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局党建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局宣传思想工作;

4.按规定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管理工作;

5.负责局党群部门公文处理、督查催办和印章使用管理工作;

6.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局新闻宣传工作;

8.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9.负责局行风、政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10.负责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1.负责局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12.负责局工会、共青团和女工等管理工作;

1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执法督察处

副处长:刘舒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上交通安全和海洋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际公约、规则及技术规范,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及海南海事局有关法制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负责全局法制宣传工作,指导各执法部门做好职责内的法制宣传工作;

3.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和执法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监督和检查;

4.负责本局权限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要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局行政听证、申请强制执行等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局执法人员《海事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局海事综合管理体系的建设、运行及审核工作;跟踪研究国际海事公约和履约动态与发展;

7.负责对局执法人员依法履责和遵守执法风纪等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局执法过错案件和执法投诉举报案件中涉及违反海事法规执法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

8.协助办理本局各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向司法部门移交工作;

9.承担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及国家赔偿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司法协助工作;

10.负责全局人员体系履约和执法人员海事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工作;

11.负责本局海事业务书籍采购及归口管理工作;

12.负责海事行政处罚方面有关报表的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13.承担我局对外法律文书的审核工作;

14.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1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

副处长:马良斌

1.负责辖区水域船舶进出口岸查验、进出港报告、国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现场监督相关工作的监督、指导;

2.负责国际航行船舶港口国监督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3.负责辖区国内航运公司、国内航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航运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引航员、磁罗经校正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的考试管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及其考试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渡口、渡船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7.负责辖区旅游船艇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8.负责辖区口岸管理工作;

9.按照授权,负责船员发展、船员权益保障工作以及对船员培训、服务等相关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船员注册、违法记分、任解职工作的监督、指导;

11.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危管防污处

处长:邹涛

1.负责辖区授权范围内的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2.负责辖区授权范围内的船舶载运危险(污染危害性)货物及固体散装货物、水上加油站、加气站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3.负责危防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4.负责危防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辖区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体系建设工作;

6.参与辖区船舶污染事故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7.负责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检查员及其单位的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通航管理处(指挥中心)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干冲区洋浦大道洋浦海事基地

处长:马理学

副处长:于忠

 1.负责权限内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组织开展辖区一般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及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涉水工程作业、岸线和水域安全使用等审批工作的监督、指导;

3.负责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指挥、协调辖区船舶防台工作,履行防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5.负责指挥、协调辖区内水上搜救和事故、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6.负责辖区水上船舶交通管理及搜救应急值班工作,承担辖区搜救分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辖区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区通航水域禁航区、安全作业区现场检查工作和秩序管理的业务指导;

8.负责制定局年度巡航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并参与跨辖区巡航执法任务;

9.负责辖区航行警告的发布工作;

10. 负责权限内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和核查工作;

11.负责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协查工作;

12.负责局海事值班室日常工作;

13.负责辖区航标管理的监督、指导及效能验收工作;

1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海巡执法支队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干冲区洋浦大道洋浦海事基地

支队长:张帆

副支队长:张标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关的国际公约;

2.负责船舶日常管理、使用、保养工作的实施;负责编制本队船舶燃料、物料、工属具购置计划和船舶维修计划,并负责实施船舶维修计划;

3.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派驻安排及防台安全工作;

4.负责局属船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相关业务统计报表工作;

6.负责海事基地码头的运行、管理工作;

7.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政务中心

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主任:姜玉峰

副主任:米春蕾

1.贯彻执行有关海事法规、规章和规定;

2.按照权限负责海事政务事项受理、流转、督办工作;

3.按照权限负责船舶证书、文书签发、签注或备案管理工作;

4.按照权限负责船员证书、服务簿签发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船舶港口建设费征管管理工作和信息通报工作;

6.负责辖区港口建设费代征单位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工作;

8.负责海事政务公开及业务咨询服务工作;

9.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10.负责辖区航行通告发布工作;

11.按照权限负责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受理和审查工作;

12.负责辖区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工作;

13.负责辖区船舶危防作业单位备案管理工作;

14.负责辖区国内航运公司、国内航行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受理、发证工作;

15.负责辖区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进出口岸查验工作;

16.负责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固体散装货物进出港申报受理、审批工作;

17.负责辖区内海事声明签注工作;

18.负责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的报备工作;

19.负责辖区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受理和审核工作;

20.负责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检查员申请的受理工作;

21.负责辖区港口、码头、装卸站防污染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

22.负责辖区船员任解职工作;

23.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小铲滩海巡执法大队

大队长:常帆

副大队长:韩壮恒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负责辖区港口、码头、装卸站溢油应急防污染能力现场核查工作; 

3.负责辖区水域国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4.按照授权,对国际航行船舶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辖区水域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辖区通航水域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8.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水排放、残油接收、垃圾接收、洗舱、清舱、驱气、船舶舷外油漆、港内使用焚烧炉、使用消油剂等作业的现场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辖区权限内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辖区内船舶防台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12.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等水上突发性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3.负责辖区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处理工作;

14.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活动现场监管工作;

1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海事处

白马井海事处:(地址:儋州市白马井镇人民路南司码头内)

副处长(主持工作)张立三

松涛执法大队大队长:曾晓放

洋浦港区海巡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天志

神头海事处:(地址: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神头口岸服务中心三楼)

处长施小雷

副处长:尹向昌

神头港区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弟望

金牌执法大队大队长:陈立湘

1.贯彻和执行国家海洋管理、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和制度;

2.负责海事处内部执法规范管理工作;

3.负责海事处内部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4.负责海事处党建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海事处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海事处内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港口、码头、装卸站溢油应急防污染能力现场核查工作;

8.负责辖区水域国内航行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9.按照授权,对国际航行船舶开展港口国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辖区水域船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11.负责辖区水上渡船的监督检查工作和旅游船艇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防污染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辖区通航水域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13.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14.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水排放、残油接收、垃圾接收、洗舱、清舱、驱气、船舶舷外油漆、港内使用焚烧炉、使用消油剂等作业的现场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15.负责辖区权限内水上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6.负责辖区内船舶防台的现场组织管理工作;

17.负责辖区内水上搜救的现场组织工作;

18.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等水上突发性事故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9.负责辖区水上交通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处理工作;

20.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活动现场监管工作;

21.负责辖区其他综合性管理工作;

2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后勤管理中心

主任:刘唐斌

副主任:张鑫

1.贯彻执行有关后勤行政事务管理政策和规定,制定洋浦海事局后勤行政事务管理办法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局办公用品供应年度计划,办公用品申请、订货、分配等工作,制定储备定额;

3.负责局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除外)及物资采购、维修工作;

4.负责局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船舶物料及其工属具等物资采购、调配工作;

5.负责局车辆、船舶和应急发电机等各类油料的采购和调配工作;

6.负责局船舶溢油应急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7.负责局车辆运行保障工作,承担车辆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安全行驶、维修养护、登记年检、信息统计、保险等工作;

8.负责局报刊、杂志资料的发放工作;

9.负责局会议室管理工作;

10.负责局制服装具订制、发放等管理工作;

11.负责局属(含租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工作;

12.负责局交流干部住房租赁工作;

13.负责局办公用房和公有住房分配、调整、管理和维修,收缴、支付房租水电费用;

14.负责局食堂管理、公务接待,承担食宿安排、交通服务等工作;

15.负责经济实体管理工作,加强对经济实体的领导和监督检查;

16.承担局所属机构编制外用工的使用管理工作;

1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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