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航管理
- 危管防污
- 船舶监管
- 船员管理
- 公司管理
危管防污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船舶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局相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载货物集装箱安全运输监管和危险货物集装箱查验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防治船舶修造、拆船污染管理、防治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携带外来生物入侵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船舶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监视、监测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航运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和船舶能效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水上加油站、加气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员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和从业行为统一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污染应急操作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船舶危管防污法定证书、操作性手册和文书核发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监督管理辖区内船舶溢油(化学品)污染应急体系建设以及应急防备和处置工作。
九、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