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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海事局关于公布16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的通告

日期:2024-04-12 15:24:08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浏览:3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港航企业和从业人员“急难愁盼”、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争创海南海事特区建设排头兵,洋浦海事局结合工作实际,决定推出方面16项优化营商环境新举措。

一、打造更加安全畅通的交通民生通道

(一)开辟重点船舶审批绿色新通道。针对煤炭、液化天然气、原油、粮食、化肥等重要能源和重点民生物资运输船舶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安排优先审批,保障重要民生物运输船舶快进快出、安全进出。

(二)建立重点船舶进出洋浦港航道预约保障新机制。建立粮食、煤炭等重点民生物运输船舶进出洋浦港航道预约保障机制,通过提前申报使用航道时间、交管预留航道保障及时进出港,实现重点船舶进出洋浦港直离直靠

、建设更加自由便利的航运市场环境

推出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便民化新举措。对加注保税油的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实施“容缺受理”,促进保税油产业降本增效扩展便利化申报服务举措实施对象(港澳航线船舶和固定航线集装箱班轮等),进一步压缩船舶进出口岸通关时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打开船员服务保障新局面推动辖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船员体检业务,协助医疗机构完成海事备案等工作,填补辖区船员体检机构空白,解决到港船员体检办证难问题,提升船员服务保障水平,建设与自贸港定位相适应的船员服务保障阵地。

)探索洋浦船舶保税油便利化监管新措施。协助做好保税油加注锚地的规划,提升加注作业便捷性、安全性,统筹优化和完善锚地功能;推动船舶保税油服务调度系统上线,强化供受油船舶线上安全管控,提升监管效能

)构建洋浦港船舶交通组织新模式。在洋浦港航道周边水域划定船舶进出港等待区,取代传统在锚地等待模式;与引航、船舶代理、码头构建合作平台,共享船舶预抵、引航计划和装卸计划等数据,形成船舶作业全链条衔接服务,提升船舶通航效率,降低营运成本。

、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事政务服务

(七)打造便利化政务服务新模式。推动海事政务“指尖办、掌上办”;优化网上办理业务流程,推动网上办理事项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推动“小一专员”智能客服微信小程序上线,提供线上一对一智能咨询,提升问题解决效能;开展“预约服务”,节假日期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海事政务预约办理服务;开展海事政务帮办导办,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通过与船检等有关部门并联办理,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实现跨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

构建规范化政务服务新格局。及时更新政务服务指南并对外公开,完善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事项的性质、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结果告知等内容,完善政务服务结果公示渠道和方式;实施重点业务事项的场景式清单化管理,提升海事政务服务质效推行“信用+容缺办理+告知承诺”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规范申报、诚信申报、高效申报。

、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海事监管环境

)建设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安全作业关键要素风险管控核查新机制。从船员适任、船舶重大项目、天气因素、船岸作业操作界面、应急处置等方面制定安全管控举措,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化解和消除船载危险货物作业安全风险和隐患。

(十)融合运用“信用+智慧”海事监管新模式。施行“黑红名单”制度,针对性强化载运危险货物船舶安全管理,实现“一司一策”;深化航运公司分类分级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对低风险公司提供体系文件预审核、政务服务绿色通道、优先推荐安全诚信公司等激励措施;实施集装箱开箱查验诚信管理机制,开展诚信备案管理,采信企业自查记录,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开箱检查;对在本地装箱的集装箱,开箱查验抽检前移,海事执法人员在装箱场地进行查验,逐步实现集装箱开箱查验诚信管理,提高辖区集装箱流转效率和船舶周转率,实现集装箱船在港不超过20小时。

(十一)推进水上交通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新方式。推行船舶现场监管“一条船一次查”,尽可能减少重复登轮,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巩固拓展“双跨”治理行动经验成果,强化多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效能。

、构建更加精准对接的海事保障体系

(十二)推动打开绿色港口建设新局面。提供海事支持,推动辖区码头完善港口供电设施,同时通过开展联合检查、现场抽查、远程核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加强对岸电使用情况和安全设备运营数据的核查和监管工作,督促和指导港口、船舶、船员和供电企业加强岸电使用管理,推进到港船舶岸电“能用尽用”,推动绿色航运发展。

(十三)推进西部陆海新通道共治共享新机制深化西部陆海新通道航运安全发展联盟共建,加强新通道沿线区域交流合作,在船舶监管、集装箱开箱查验等执法领域探索执法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推动西部陆海、江海多式联运物流降本增效。

(十四)实施水工项目安全监管新模式。搭建一个平台,提供两项保障,服务辖区重点水工项目建设。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共建平台,充分发挥海事专业优势,主动提供政策解读、业务咨询等配套服务,定期举办水上安全知识进工地活动,提升公司管理人员和船员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水平;强化海上应急保障,指导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船防御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预案,按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严格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保障辖区重点水工项目进展顺利。

、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海事法治环境

(十)开启船员权益保护新模式。建立洋浦海事劳工权益保障工作站,打造集普法宣传、公益服务、执法检查、履约研究、法律咨询等为一体的船员权益保障站点;与有关单位开展共建,完善船员权益保障机制,联合解决船员劳动纠纷等问题,提高船员权益保障水平,提升船员获得感、职业荣誉感。

(十营造良好执法新环境制定执法业务工作指南,开展“海事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制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按清单实施“首违不罚”和轻微免罚,践行“柔性执法”,努力做到海事执法“温度”和“力度”并重,不断提高海事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说服力。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浦海事局    

20244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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