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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海事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举措的通告(2024年第3号)

日期:2024-04-16 11:30:36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浏览:26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的总体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港航营商环境,助力航运市场降本提质增效,洋浦海事局以压缩办结时限、精简办事流程、减少申请材料为主线,现推出以下便民化举措。

    一、高频事项“快速办”

进一步压缩船舶登记、船员适任证书等海事业务办理中的高频事项办结时限,实现高频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平均减少75%。其中,船舶登记业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由法定的7个工作日减至2个工作日;沿海航区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业务承诺办结时限由法定的10个工作日减至3个工作日,沿海航区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服务簿)核发业务当场办结;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船舶制式无线电台识别码及电台执照等业务事项当场办结

    二、一件事“一次办”

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将关联性强、办理时间集中、办理流程相对复杂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其中,售后回租船舶融资租赁登记事项包含的船舶注销登记、所有权登记、融资租赁登记、国籍登记以及相关船舶证书文书办理等多项业务事项“一次办”,总办结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单项登记业务法定办结时限;抵押物置换业务事项包含的船舶注销登记、船舶抵押权登记、船舶变更登记等多项业务事项“一次办”,总办结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单项登记业务法定办结时限。

三、线上业务“精简办”

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升网上办事深度,推动更多网办政务事项向好办易办转变。对于通过海事政务“一网通办”系统账号申办的业务事项,申请账号与海事业务办理规定的申请主体一致的,视为无委托,相关证明材料可免于提交。

四、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便捷办”

结合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简化办事材料和流程,在已有的便利化申报服务举措基础上,实施对象扩展到其他固定航线的国际航行船舶同时,实现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手续“并联办”,国际航行船舶其代理人可在办理其他口岸单位出口岸手续时同步向洋浦海事局申请办理出口岸查验手续,并在船舶离港后24小时内,补报其他口岸单位签注的出口岸手续联系单》。洋浦海事局每日开展核查,确保工作闭环。

五、部分船舶登记业务“放权办”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结合企业群众实际需求,实现更多船舶登记事项当日办结,提升船舶登记办理效率。将船舶变更登记审批事项审批权限授予洋浦海事局政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高效率

六、急事特事“快办特办”

针对在航船舶证书、船上任职船员证书即将过期等特殊情形,洋浦海事局提供7*24小时政务预约制服务,预约电话0898-28810900确保急事快办,特事特办,实现部分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办理等业务事项“即来即办”“立等可取”,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洋浦海事局    

20244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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