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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通航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日期:2024-04-02 13:43:43   浏览次数:375

4月1日上午,“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通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海南省新闻发布厅举行,《办法》已正式印发,于今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7章、33条,包含交通条件和航行保障、航行管理、停泊管理等内容,旨在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海上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的秩序,进一步统筹船舶运输往来自由便利和封关运作管控的双重需要,便利船舶进出海南自贸港。发布会由海南省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廖宝祺副处长主持,海南海事局吴平生副局长,通航管理处、船舶监督处、省委深改办(自贸港工委办)三处负责人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答记者提问。局机关业务处室、海口局、三沙局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列席观摩,并为发布会提供支持保障。

《办法》明确,属地政府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综合治理机制,职能部门要强化相互协作,加强信息共享、执法协同、联防联控,保证船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通航效率。《办法》落实“二线管住”和运输便利要求,细化了船舶航行、停泊、作业管理,明确了海南沿海水域作业和活动船舶的航行要求,在现有船舶报告的基础上,简化了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等固定航线和沿海施工作业等固定水域航行船舶的进出报告,提升船舶通航效率。《办法》明确,船舶航行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装或者进行伪装,不得擅自关闭、拆卸船载自动识别系统和北斗终端系统,实施抛撒障碍物、超高速行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长期锚泊船的所有人、代理或者船长落实值守、防护等管理责任;明确船舶在主管机关确定的区域作业;开展海上并靠作业前要向海事部门报告;船舶从事钻井平台、海上风电场、海洋牧场等项目作业应在规定的航线、水域进行。

发布会上,海南海事局吴平生副局长从制定《办法》的背景、必要性、主要内容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他指出,《办法》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统筹了封关运作管控和船舶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的双重需要。《办法》聚焦服务封关运作需要,明确了非设关地锚地、停泊区的划定、公布和管理的要求;兼顾了船舶航行国际化、便利化等需要,提出了船舶运输来往便利措施,简化了固定航线和固定水域船舶的报告管理要求。二是促进了海上交通安全和预防船舶走私的协同管控。《办法》结合防控走私风险等需要,细化了船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行、停泊、作业的管理要求,规范了船舶航行、停泊、作业或者装卸货物等行为,完善了船舶通航全过程管理,筑牢了防控海上风险的“防火墙”。同时,他强调,下一步海南海事局将按照《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衔接配合,规范船舶通航秩序,提升船舶通航效率,助力建设高水平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

本次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等多家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记者进行了报道,还通过“海南发布”、“海南海事”视频号、“洋浦海事”抖音、快手号以及南海网等平台进行了现场直播,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东方卫视、三沙卫视等媒体对吴平生副局长进行了专题采访,充分展现了海南海事局全力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良好形象。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联系电话:0898-6862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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