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海事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网上申报

更多>>

  • 通航管理
  • 危管防污
  • 船舶监管
  • 船员管理
  • 公司管理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大厅 > 办事指南 > 危管防污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或者危险货物过驳作业许可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日期:2015-09-09 00:15:18   浏览次数:2347

实施机关:分支海事局

受理部门: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

申请人:承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

具备条件:

1拟进行过驳作业的船舶或者浮动设施满足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

2拟作业的货物适合过驳;

3参加过驳的人员具备从事过驳作业的能力;

4作业水域及其底质和周边环境适宜过驳作业的正常进行;

5过驳作业对水域环境、资源以及附近的军事目标、重要民用目标不构成威胁;

6已制定过驳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

提交材料:

(一)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1船舶作业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船舶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作业时间、作业地点、过驳种类和数量等基本情况;

2船舶作业方案、拟采取的监护和防治污染措施;

3船舶作业应急预案;

4对船舶作业水域通航安全和污染风险的分析报告(适用时);

5与污染清除作业单位签订的污染清除作业协议(适用时);

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二)船舶进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1《液货船水上过驳作业申请书》;

2拟过驳作业点水域概况和环境状况可行性论证材料;

3拟进行过驳作业的船舶适装证书、适航证书、(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卸、装载船舶);

4过驳作业所需配备的有关设备、器材的清单和辅助船资料,按规定需经检验的设备需提交有关检验证明;

5水上储库具备的靠泊船型和尺度;

6过驳作业方案、已制定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包括经论证的限制作业的条件;

7过驳水域通航环境安全评估报告(适用于特定水域多航次过驳作业);

8作业单位对参与过驳人员的培训证明及其复印件;

9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应当事先按照有关规定

报经海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阤的船舶,其承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

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告知作业地点,并附送过驳阤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个工作日无法做出决定的,经海事管理机构

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船舶装卸、过驳危险货物或者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将危险货物的

名称、特性、包装、装卸或者过驳的时间、地点以及进出港时间等事项,事先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管理机构,经其同意后,方可进行

装卸、过驳作业或者进出港口;但是,定船、定线、定货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二条:拟交付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包装,其性能应当符合相关法规、技术规范

以及国际公约规定,并依法取得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

第十三条拟交付船舶载运的危险货物使用新型或者改进的包装类型,应当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有关等效包装的规定,并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

该包装的性能检验报告、检验证书或者文书等资料。

办结期限: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2个工作日经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延长5个工作日船舶进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对单航次作业的船舶,24小时内;对在特定水域多航次作业的船舶,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签发过驳作业许可证船舶进行散装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签发船舶单航次过驳作业许可证或者特定海域多航次过驳作业许可证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备注:无特殊说明,所有材料复印件均提供一份,以A4纸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受理部门

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地址

海南海事局

政务中心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联系电话:0898-68662411

海南省海口市红棉西路11号

海口海事局

政务中心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联系电话:0898-68626241

海南省海口市红棉西路11号

洋浦海事局

政务中心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联系电话:0898-28810900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海事局政务中心

八所海事局

政务中心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联系电话:0898-25531071

海南省东方市解放西路

三亚海事局

政务中心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联系电话:0898-88258715

三亚市和平路铁路南2号

清澜海事局

政务中心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联系电话:0898-63328467

文昌市清澜镇

三沙海事局

政务中心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联系电话:0898-66836675

海口市美兰区世纪大道7号(海口办事处)


 



编辑:政务中心外网

上一篇: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许可 下一篇:没有了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联系电话:0898-68626002

ICP备案号:琼ICP备2020003053号     技术支持:海南易鼎天成

琼公网安备:46001339002-0000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91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