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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
实施机关:分支海事局、基层海事处
受理部门: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基层海事处政务窗口
申请人: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或其代理人
具备条件:
1.作业单位具备相应资质;
2.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已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3.船舶污染物的处理符合防止水域污染的有关规定。
提交材料:
1.接收作业单位的资质证明(已存档备查的,可提供单位名称替代);
2.污染物接收单证复印件;
3.船舶污染物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方案、处理单位资质证明、处理报告等)。
办理依据:
1.《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9】561号,2018年修改)第十九条: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处理的规定
处理接收的船舶污染物,并每月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办结期限:当场办结
办理结果:材料齐全的,予以备案。
收费标准:不收费
备注:无特殊说明,所有材料复印件均提供一份,以A4纸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受理部门 | 工作时间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海南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68662411 | 海南省海口市红棉西路11号 |
海口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68626241 | 海南省海口市红棉西路11号 |
洋浦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28810900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海事局政务中心 |
八所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25531071 | 海南省东方市解放西路 |
三亚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88258715 | 三亚市和平路铁路南2号 |
清澜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63328467 | 文昌市清澜镇 |
三沙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66836675 | 海口市美兰区世纪大道7号(海口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