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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
实施机关:分支海事局
受理部门:分支海事局 政务中心
申 请 人:船员
具备条件:
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2.完成规定的培训;
3.具有规定的服务资历;
4.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
5.通过相应考试,并完成规定的船上见习。
提交材料:
(一)申请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提交材料:
1.《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近期直边正面5厘米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
4.培训证明;
5.对资历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应的资历证明材料。
上述2、3、4、5项在船员管理系统中已采集和核对的,经受理确认后可免于提交纸质材料。符合无纸化申报条件的,可网上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请内河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提交材料:
1.《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申请表》;
2.《船员服务簿》及其复印件(船员管理系统已采集信息的,免于提交);
3.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船员培训证明(船员管理系统已采集信息的,免于提交);
由于遗失或污损等原因须补发证书的,除递交上述1、2、3项材料外,还须递交补发原因说明。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船舶应当按照标准定额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国籍船舶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第十二条第二款: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依法对船舶国籍登记进行审核时,核定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并在核发船舶国籍证书时,向当事船舶配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
办结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符合条件的,签发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签发并说明理由。
收费标准:不收费
备注:无特殊说明,所有材料复印件均提供一份,以A4纸复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受理部门 | 工作时间 | 联系电话 | 地址 |
海南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68662411 | 海南省海口市红棉西路11号 |
海口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68626241 | 海南省海口市红棉西路11号 |
洋浦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28810900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海事局政务中心 |
八所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25531071 | 海南省东方市解放西路 |
三亚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88258715 | 三亚市和平路铁路南2号 |
清澜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63328467 | 文昌市清澜镇 |
三沙海事局 政务中心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上班) | 联系电话:0898-66836675 | 海口市美兰区世纪大道7号(海口办事处) |
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