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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事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在交通运输部及部海事局、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勇担使命,在建党百年的壮丽画卷中书写了浓墨重彩的海南海事篇章。全年保障28万艘次船舶、2.03亿吨货物、2570万人次旅客的水上运输安全。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7起,死亡1人,沉船2艘,直接经济损失约1039万元,同比分别增加6.25%、增加1人、增加1艘、减少76.1%,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保持稳定。
一、聚焦本质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筑牢安全根基,围绕基本要素做好文章。持续强化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船舶9151艘次,港口国监督检查144艘次、发现缺陷101项,船旗国监督检查708艘次、发现缺陷3794项、滞留国内航行船舶71艘次,组织巡航1889次、3838小时、2.77万海里,监管危险货物船舶7922艘次、货物5502万吨,水上水下活动许可199项,发布中英文航行警(通)告433份,洋浦局“船舶安全监督远程复查系统”获国家专利。推动海南科技职业大学获得驾驶管理级船员培训资质,组织216期、1.9万人次船员考试,开展船员培训检查19次。
二是坚持系统治理,三年行动攻坚成效显著。从严从实从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精密部署、全力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攻坚。牵头开展琼州海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6项涉水问题纳入海南省攻坚任务清单。加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成立局安全工作委员会,制定领导班子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制定重大风险“五个清单”,紧抓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整改系统性、区域性问题隐患74项,完成7项攻坚任务整改,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成效显著。
三是推进综合治理,多元共治格局初步形成。会同交通厅制定《水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分工》,推进水路客运治理。深化与涉海单位交流机制,与海警签订战略框架协议。推动琼州海峡“两制”修订通过部海事局审议,推进E航海在琼州海峡客滚船舶试点应用。建立琼州海峡客滚运输通航会商机制,通航决策更加精准。联合开展琼州海峡海缆巡护、碍航渔网清除等活动,琼州海峡通航环境更加有序。代表省安委办开展渡口渡船明察暗访并下发整改通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解决非法渡运问题。
四是加强依法治理,法治海事建设稳步推进。深入宣贯新海安法及相配套行政规章,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废止7件。全面梳理地方法规授权我局的权责事项,编制权责基础清单。扎实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100项问题全部整改。规范行政处罚,执行轻微海事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全年共实施行政处罚666件,罚款511万元,同比增长35%、26%。
五是强化源头治理,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全面完成辖区第四批船舶实施《国内船舶安全管理规则》,做好国内船舶体系审核权限调整工作,共实施66家次航运公司、462艘次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联合船级社开展船籍港船舶远程检查,制定船籍港船舶安全管理措施,严格把控开航船舶安全质量。联合农业农村厅开展商渔船防碰撞宣传,联合交通厅、教育厅开展中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持续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进渔村、上岛礁活动,培育良好安全文化。完成海南渔船检验督导检查。
六是抓好专项治理,重点领域整治成效凸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春运、国庆等重点时段,博鳌论坛、消博会、建党百年等重大活动,琼州海峡、三亚情人湾、昌江木棉红景区等重点水域,客滚船、危险品船、旅游船等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部署开展商渔共治2021、“三无”船舶、长期逃避海事监管船舶、内河船非法涉海运输、游艇从事经营性海钓、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海事劳工条件检查等专项治理,查处水上无线电违法行为186起,遣返非法内河船2艘,拆解完成8艘,移送海警1人次。
二、聚焦发展大局,海事服务能力更加彰显。
一是让政策更称心,海事特区效应初步显现。健全完善自贸办工作机制,配强人才队伍,服务自贸港建设能力有效提升。牵头起草《自贸港国际船舶条例》并经省人大颁布,成为海事自贸港首部地方性法规;推动省政府印发《自贸港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入级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发布邮轮海上游安全管理十项特别措施,联合交通厅印发《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游艇租赁检验暂行规定》,进口游艇船龄限制放宽至5年,助力邮轮游艇产业安全发展。落实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开放要求,允许外籍人员参加自贸港注册验船师考试,政策红利不断释放。印发自贸港国际船舶登记配套工作规程、服务指南、格式文本,完成首艘“零关税”进口船舶登记,“中国洋浦港”船籍港达30艘,总吨位从2018年前的67万增加至550万,跃居全国前三。
二是让船员更暖心,职业发展环境显著改善。落实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举办自贸港首届航海知识竞赛和游艇技能大赛,提升船员职业荣誉感。与武汉理工大学开展自贸港海员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外国籍人员参加海南自由贸易港船员培训、考试和申请船员证书管理办法》等6部船员制度创新规范性文件,多项海员管理举措全国首创。推动成立“海南省船东船员联合会”,建立海南省海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自贸港船员权益保障再添新举措。统筹协调做好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换班工作,全年累计换班约2800人次。
三是让服务更贴心,海事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涉海旅游“一船一码”、境外船舶移籍登记“一事通办”分别荣获自贸港第11、13批制度创新案例,其中境外船舶移籍登记“一事通办”荣获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三等奖,被写入部、部海事局年度工作报告。印发《自贸港国际船舶海事政务服务指南》,核发首家外商独资航运企业《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符合证明》,全年办理政务3.6万件,办结时间平均缩短84%。助力琼州海峡一体化建设,牵头开展琼州海峡航运功能区调整工作,制定琼州海峡客滚船“增资船舶不停航暨一事通办”方案,实现“不停航办证”。平稳有序完成港建费停征工作。
四是让环境更舒心,船舶污染防治攻坚发力。持续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提升三年行动和船载货物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实施危险货物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推动琼州海峡危化品滚装运输启用海南省危险化学品流通监管系统电子标签。积极应对海南沿海排放控制区先行政策生效实施,开展船用超低硫燃油供应保障能力和应对措施研究。推动公务船、客滚船和游艇等船舶安装受电设施。深化船舶保税油海事便利监管措施,监管保税油加注作业420艘次,加注量21.7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58%和113%,有力促进自贸港保税油加注产业发展。
五是让人民更安心,海上搜救应急保障有力。组织修订《海南省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召开华南四省(区)海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搜救协调机制更加完善。强化应急反应能力,共举办各类应急演练30次。坚持“四早”原则,成功防抗圆规、雷伊等8个台风,加强指挥协调,共处置险情73起,成功救助278人,救助成功率96.5%。
三、聚焦“三基”建设,高质量发展根基更加稳定。
一是项目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印发实施《“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十四五”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建立协调机制,克服经费困难,保障“海巡03”轮按时间节点顺利下水。争取上级支持,强力推进历时15年之久的龙滚导航台土地置换工作稳步解决,彻底解决兴隆温泉酒店历史遗留问题,白沙门雷达站迁建取得实质性进展。两艘30米级海巡船交付使用,三亚船舶交管工程开工建设,三亚海事工作船码头通过质量监督和海域使用验收,八所海事监管基地、海南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工可研报告报部、省审批。自贸港岛内航行船舶远程监控系统等3个项目列入封关运作项目库。印发海巡船艇运行管理指导意见,装备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是干部队伍素质稳步提升,人才基础更加厚实。修订《干部选任办法》等3项管理制度,有序开展处级领导干部选任和公务员职级晋升,2名支援自贸港建设的干部顺利挂职我局,选派4名干部到地方双向挂职。坚持外向思维,凝聚多方智慧,创新邀请地方政府及航运企业共同参与“睿思”干部论坛,提升论坛社会影响力。持续开展三年人才培养行动,招录公务员45名。举办船舶安检比武和网络优秀师资评选,联合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开展10人次交流学习及2次技能培训,全年人均培训172学时。平稳有序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和执法督察职责顺利承接。有序推进干部职工疫苗接种工作,全局疫苗接种率超95%。
三是内部行政效能持续优化,管理基础更加稳固。修订《局工作规则》,规范局长办公会议事程序。强化信息报送工作,部、省共采用20篇,省领导批示2次,通报表扬2次。持续为基层减负,提升公文处理质量,共发文260件,同比减少11%。强化政务督查督办,下达《督办通知单》40个,督办事项299项,按期反馈省督办事项88项。全面落实保密、信访、国安、网站、网络安全等制度要求,未发生负面事件。印发《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手册》,部署开展“过紧日子”专项审计,扎实开展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和清产核资工作,摸清资产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