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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航管理
- 危管防污
- 船舶监管
- 船员管理
- 公司管理
财务会计处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务、会计及非税收入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局财务、会计管理等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局预算管理工作,核定所属单位年度收支预算,组织编报部门预算,监督、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及预算绩效管理,提出预算调整意见,并按程序报批。
三、负责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编报局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负责局财会监督工作。
五、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非税收入收缴财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八、负责局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九、负责辖区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等非税收入的日常征缴管理工作;承办辖区内车船使用税等委托代征事项的征收管理工作。
十、组织拟订局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资产价值管理、预算管理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负责局机关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国库集中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负责局机关职工工资等发放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代扣代缴工作。
十三、负责局后勤管理中心所属经济实体监督管理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