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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3、4 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的通告
关于海南昌江核电厂3、4 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EPC工程的通告
一、作业时间:2022年7月4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二、作业船舶:鑫航驳2、鑫航驳10、鑫航浚6、海翔工1。
三、作业内容:海南昌江核电厂 3、4 号机组海域排水沉管 EPC 工程。
四、作业范围:
施工作业区域为以下诸点连线围成的范围:
A: 19°29′48.641″N;108°51′49.051″E;
B: 19°29′48.636″N;108°51′50.195″E;
C: 19°28′32.137″N;108°52′58.841″E;
D: 19°28′31.210″N;108°52′57.692″E。
同时划定以上施工作业区域为安全作业区,划定期限自2022年7月4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一)该工程需要水下爆破作业,进行爆破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主动疏散附近可能受影响的船只和人员。附近施工作业船舶应加强与现场施工船舶沟通,以策安全。
(二)过往船舶应加强瞭望,主动与现场施工作业船舶联系,注意避让,避免进入安全作业区。
(三)作业船舶按有关规定显示号灯、号型,保持VHF08、16频道守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八所海事局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