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阅读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海事之窗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大厅 互动交流

网上申报

更多>>

  • 通航管理
  • 危管防污
  • 船舶监管
  • 船员管理
  • 公司管理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海南海事局关于加强2024年高温季节船载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的通知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日期:2024-04-03 20:02:21   浏览次数:256

琼海危防〔2024〕5号

各分支局,辖区各航运公司、码头企业:

目前已开始进入夏季高温季节,为切实做好高温季节船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水域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航运公司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人员培训力度,确保岸基支持、风险管控、隐患排查、事故应急等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认真做好高温季节船载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

二、危险货物货主(码头)企业要有效实施高质量选船机制,优先选择船舶技术状况优、安全管理水平高、船舶评级高和诚信度高的船舶来承运货物或者在码头进行装卸作业。分支局要强化对货主(码头)选船质量的监督检查。

三、海南水域载运散装液态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船舶,装卸作业前应严格落实船岸安全和防污染检查表”制度,对易受温度影响产生安全隐患的场所、设备、仪器仪表等应进行重点自查,确保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四、码头企业应严格遵守高温期间船载危险货物运输作业的有关规定,根据气温变化,合理调整散装液化气体、一级易燃液体货物的作业时间,并按要求配备喷淋等有关防护设施,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对日预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高温天气,当日10:0016:00可视情暂停闭杯闪点低于28的散装油类和散装化学品装卸作业;当出现雷电天气或现场风力达到7级及以上,可视情暂停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装卸、船舶洗舱、油污水接收、供受油等作业。

五、各单位应加强高温季节危险货物运输、作业过程中的值班,根据应急预案要求,按标准配置应急器材,落实应急力量,保证指挥、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快速启动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六、分支局要加强高温季节船舶装卸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并按规定对违法行为主体实施信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20244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联系电话:0898-68626002

ICP备案号:琼ICP备2020003053号     技术支持:海南易鼎天成

琼公网安备:46001339002-00008 政府网站标识码:bm191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