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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保税油供受作业便利化监管措施的通知》解读
《海南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保税油供受作业便利化监管措施的通知》解读
一、制订必要性
海南四面环海,其港口与内地沿海港口相比,属于相对独立,可以借鉴其他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推动海南保税油加注业务发展,整体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随着《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公告》出台和洋浦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的深入,将给海南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带来发展机遇。
二、主要解决问题
一是解决船舶保税油供应单位“一次备案,全省通用”的问题。经各分支海事局备案的船舶保税油供应单位,可在海南辖区内开展跨港区供受作业业务,实现“一次备案,全省通用”。仅需将相关备案信息录入到海事危防信息系统,并备注“船舶保税油跨港区供受作业”。
二是解决“一次不用跑”便利化通关模式。实现了网上处理船舶保税油加注作业报告和证书核查。依托“单一窗口” 网上申报和电子核放,完成船舶进出口岸办理手续,实现保税油加注受油船舶“一次不用跑”便利化通关模式。
三是解决保税油供应船舶由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改报告的问题。将海口-马村港区和洋浦-八所港区各视为一体。实施对于往来于海口-马村港区装载保税油进出港的供应船舶,为简化船舶有关申报手续,不再进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仅需进出港报告和作业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