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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保税油供受作业便利化监管措施的通知》解读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日期:2020-04-03 01:11:25   浏览次数:518

《海南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保税油供受作业便利化监管措施的通知》解读

 

一、制订必要性

海南四面环海,其港口与内地沿海港口相比,属于相对独立,可以借鉴其他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推动海南保税油加注业务发展,整体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随着《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公告》出台和洋浦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的深入,将给海南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带来发展机遇。

二、主要解决问题

一是解决船舶保税油供应单位“一次备案,全省通用”的问题。经各分支海事局备案的船舶保税油供应单位,可在海南辖区内开展跨港区供受作业业务,实现“一次备案,全省通用”。仅需将相关备案信息录入到海事危防信息系统,并备注“船舶保税油跨港区供受作业”。

二是解决“一次不用跑”便利化通关模式实现了网上处理船舶保税油加注作业报告证书核查。依托“单一窗口” 网上申报和电子核放,完成船舶进出口岸办理手续,实现保税油加注受油船舶“一次不用跑”便利化通关模式。

三是解决保税油供应船舶由载运危险货物申报改报告的问题。将海口-马村港区和洋浦-八所港区各视为一体。实施对于往来于海口-马村港区装载保税油进出港的供应船舶,为简化船舶有关申报手续,不再进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仅需进出港报告和作业前报告。

 

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关于实施船舶保税油供受作业便利化海事监管措施的公告(第1号)

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联系电话:0898-6862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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